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条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条文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情节进行了刑罚的确定,以保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维护经济法治。这一条文的具体规定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实际情节的轻重,刑罚分为三档:
虚开税款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罚;
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刑罚。
在单位犯罪方面,如果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单位将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刑事处罚。
此外,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也对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作出了规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以保障经济秩序的稳定。
综上所述,刑法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审判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税收秩序和国家财政利益。